我要求购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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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如果接到驳回通知,不要太过于紧张,驳回并不代表商标没救了。
要讨论商标驳回之后的处理方法,我们先来看看哪些原因会造成驳回。
01
遇到了相同或近似商标。这是最常见的驳回理由,尽管提交注册之前可能已经进行过风险查询,但是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难免存在主观的因素。所以申请商标出现整体或部分近似、跨类别近似的现象非常常见。
02
如果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会被商标局判定为缺乏显著性。例如: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但一个商标是否有显著性,还受到类别的影响,例如苹果注册在9类(电子产品)就具有显著性,注册在31类(果蔬)的类别就不行。
03
以上两种情况,都还有进行驳回复审的必要,很有可能就把商标抢救回来了。但是如果触碰了违法禁用条款,那十有八九是没救了。
例如:
1、同国家、国家机关、政府国际组织有关的一切(国名、国旗、国徽、军旗、军徽等等),外国的也一样(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2、与各种官方的质检机构标志相近的,经授权的除外;
3、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4、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5、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6、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7、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以上几点都不难理解,如果觉得自己的商标有触犯到一些雷区的,建议还是不要申请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第六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这个理由经常引起争议,因为前面提到,商标局为了严格把关,剔除一切不良因素,经常会出现一些奇怪的解释,例如将“黄态”解释为“黄色动态图”而驳回。
因此如果确定自己的商标确实不存在不良影响,还是要坚持驳回复审的。
04
商标驳回的类型分为全部驳回和部分驳回。
全部驳回即商标申请注册的全部类别都被驳回。部分驳回则是驳回一部分类别,其他类别则进入公告。
05
商标驳回通知会写明驳回的原因,若驳回的原因是绝对理由,例如含有国家名称等,建议放弃该商标。
但如果是相对理由,例如存在近似商标,则可以分以下方式处理:
1、放弃该商标的申请
如果品牌还未进行推广,可以及时放弃商标。但如果推广已经大量进行,则要承担相应损失。
2、重新注册
如果第一次注册时是组合注册被驳回,那么重新注册可以选择将文字和图形分开注册,先取得一部分的商标。
3、驳回复审
这也是最常用,最有效的方式。在收到驳回通知书15日之内递交复审文件到商标局即可,若超过15天则视为默认放弃。
现在商标多数是通过代理机构申请,驳回通知书也会下发到代理机构手上,因此一定要挑选靠谱的代理机构。驳回通知书非常重要!
在复审中,可以陈述关于该商标情况,企业情况以及申请人认为该商标不应驳回的理由。商标局有一定机会接受申请人在复审中的陈述,从而重新核准该商标予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