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购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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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商标撤三,那么商标撤三到底是什么呢,商标撤三的定义是这样说的,商标撤三是指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简称“撤三”。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通俗点说就是,如果你的商标3年内未使用,别人就可以通过这个程序来进行撤销你的商标。如果别人对你的商标提交了撤三申请,而你没有提供使用证据也就是说没有做撤三答辩的情况下,商标局会默认为你的商标未使用,就会把你的商标撤销掉。所以如果你的商标被别人提了撤三,一定要提供使用证据,一定要做答辩。
如果商标被提撤销三年不使用了怎么办?
注意,重要的事情做三遍,一定要做答辩!一定要做答辩!一定要做答辩!
那么我们提供的商标的使用证据包括哪些呢?
第一、在生产环节上,可以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商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第二、在销售环节上,销售的时候所涉及的合同、发票、报关单据、转款凭证、出货单、运输工具等;
第三、再在广告、宣传环节上,户外、网络、报纸杂志、宣传册、展会、电视、车身广告、新闻发布会、活动冠名、公益捐赠等资料;
第四、新闻报道、内部资料等。
注意,以上证据都必须体现商标名称或图样,并且都必须是符合撤三的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