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购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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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使用了7年,一朝整改却要被强制改名?这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于是当事公司维也纳酒店不干了,对政府行为提出异议。
叫外国地名=崇洋媚外?
近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公示,其中维也纳国际酒店名字以崇洋媚外为由被列入清单,要求改名。
维也纳酒店集团对此不服,认为“维也纳”早已经注册成商标,其商标与品牌为合法注册使用,经营场所合法合规。
根据商标网查询,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共申请注册了419件商标,包括“维尔纳”、“维斯纳”、“维易纳”等等,其中“维也纳酒店”于2009年5月21日提出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第43类餐厅; 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 饭店; 会议室出租; 酒吧; 咖啡馆; 日间托儿所(看孩子); 养老院; 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 自助餐馆等商品上。专用权期限201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3日。
对于维也纳酒店的异议,海南省民政厅回应称,国家要文化自信,中国有几千年的文化,在中国领土上叫洋地名不合适。
网友们也对此意见不一,一部分人觉得政府此举正确:
@雄狮:改下名字确实挺好的,堂堂大中华,起个外国城名字做酒店,又不是国际连锁的,确实该改,干脆维也纳酒店直接取消营业执照,择期更改名字
@怀善:挺好的,应该治理,引导。
一部分人觉得维也纳的异议有道理:
@蜜漾芳华徐亚锋 :我觉得这个没必要,合理注册的商标,合法使用,不应该扣上崇洋媚外的帽子。如果这个要管,那中国成千上万的企业要改名字了......阿里巴巴,阿波罗瓷砖, 韩都衣舍,韩束......
@易辩小师爷:不说其他,维也纳酒店也是个全国连锁的酒店品牌了吧,而且也是知名商标了,要强制改名的话,算不算对知识产权的一种侵犯?当然了,对于社区、街道、建筑物的起名确实需要规范,但是之前那些名字,再怎么怪异也都是政府通过认可的,并且有些在老百姓及商家那边也形成了固定的印象,现在要改,不仅会在经济上让品牌价值产生一定的损失,而且对于日常生活的便利性也会带来一定影响。
还有扯到其他公司的:
@宝树:看来麦当劳叫金拱门真是有先见之明啊……
事实上,这样的整顿很多地方都有。
海南并非个例
“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行动不止海南,全国各地例如广州、西安、江苏等省份都有开展。整治分类有刻意夸大的、崇洋媚外的、怪异难懂的、重名同音等。
单就三亚为例,因刻意夸大被列入清单的有中华水恋小区、中央海景大道商业街、中央大道;因名字崇洋媚外被列入清单有维也纳国际酒店、哥多华小区、塞维拉小区、马德里小区;因怪异难懂被列入清单的有156人文行馆、帝王花园小区;因同音被列入清单的有凤凰岭公园。
整顿不规范地名确有必要,近年来,一些地方地名呈现商业化、随意化倾向,如企业高价冠名就取得某个路段的命名权,将已经沿袭多年、当地民众熟知的地名更改,给民众出行带来麻烦。当然,一些楼盘小区为了追求高大上,而取个洋名的现象也不少见,由此引发了不少争议。因此,此次多地对地名的规范化行动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维也纳酒店成立较早,当初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也不如后来这么严格,所以其企业名称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在加上其业务庞大,一经改名损失不可估量,所以在地名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如何兼顾历史客观形成因素、企业及市场合理诉求等,需要有关部门多方考量。
关于维也纳酒店改名事件,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