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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价值的评价方法
对于世界驰名商标的价值评价,各个国家或机构常有不同的方法,因此所得出的价值额也有一定差异。
世界驰名商标的价值评价是一项全新而复杂的技术,是利用一系列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的,否则人们很难相信近乎天文数字的驰名商标价值。
1994年《中国名牌》杂志第6期的《万象浏览》栏目中,披露了美国Interbrand(兰道)公司对世界驰名商标价值的评价方法。该方法分为以下两大步骤:
首先,对驰名商标所得利润进行分解
这里首先应确定驰名商标商品赚得的利润额,然后再分析非商标商品可能产生的利润额,从而计算出与商标有关的利润额。
这里还需要估算出由商标带来的销售额的成本,然后假定一项不受商标注册保护的商品的资本净利润率为5%。
由此可在利润额中减去这部分成本,再减去税款,剩下的就是与商标有关的净利润。
例如某公司驰名商标商品销售为l00亿美元,成本为80亿美元,利润为20亿美元;假定非商标商品净利润率为5%,那么非商标商品获得的净利润为:80×5%=4(亿美元);再假定应付税款为5亿美元,那么这个驰名商标的净利润则为:20-4-5=11(亿美元)。
其次,根据商标实力推算出倍数,再乘以商标净利润额得出商标价值
商标实力的倍数表现,需要分析商标的7项内容:
(1)领导力:商标影响市场的能力。
(2)生存力:商标的稳定性。
(3)市场力:商标的交易环境。
(4)辐射力:商标超过地理和文化边界的能力。
(5)趋势力:商标对行业发展方向的导向及影响力。
(6)支持力:商标交流的有效性,信息沟通的顺畅性。
(7)保护力:商标拥有者的合法权利,即为注册商标的保护能力。
商标越走红,商标的知名度越高。运用于利润的倍数一般就越高。
商标实力倍数从6~20之间不等。
上例中已计算出该商标净利润为11亿美元如果推算出该商标实力倍数为6,那么驰名商标的价值则为:11×6=66(亿美元)。
2004年,“可口可乐”商标实力倍数最高,为673.9亿美元;“可口可乐”商标已持续雄居驰名商标中最高的实力榜首。